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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恢复运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11:4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全县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

市三防指挥部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Ⅰ级调整为Ⅲ级,饶平县气象台于7月28日10时14分解除台风预警信号,鉴于台风对我县的影响逐渐减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县道路客运(含农村客运)、道路危运、道路货运、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培训,自7月28日10时30分起有序恢复正常营运。

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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