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9 09:34:47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潮州市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7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190元。
此前,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其中,位于第四类片区的潮州市为6983元。根据“2022年全省及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表”,潮州市为7545元。
《通知》要求各市以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
以下是潮州市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190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5284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635元,下限为1620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5284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