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1 15:5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余杨奕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南堤路东段北侧华厦居二幢701房,权属证书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5314902号,建筑面积164.63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702号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原为余杨奕、蔡巧娜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蔡巧娜、余圳樾、余浚铄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余杨奕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