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3 16:3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安府〔2023〕47号
为实施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如意路延长线两侧(含如意路延长线)村镇工业集聚区试点片区升级改造村企合作“三旧”改造项目,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申请将位于陈公围的1.3996公顷现状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1.3996公顷,位于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具体面积以实际征地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399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安置方式: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3996公顷现状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由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通过公开方式确定合作改造主体实施改造,不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留用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补偿费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9月1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位置图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