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8 11:4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邱金财生前与陈玩贞夫妻共有,以邱金财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南春路振德街1/27号,四至:东至周宅,南至吴宅,西至周宅,北至振德街,土地使用权面积22.2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列州府国用字(1990)第90010000500161号;建筑面积42.5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1856655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玩贞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邱金财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