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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凤江新城实验学校及幼儿园新建工程(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4 17:3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凤江新城实验学校及幼儿园新建工程(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批前审查工作,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饶平县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饶平县凤江新城实验学校及幼儿园新建工程(一期)。

三、建设位置:饶平县联饶镇山门村善汾高速公路南侧地块。

四、建设规模:规划建设1栋三层综合楼,大门及相关活动场地。规划建筑面积12075.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895.68㎡,不计容建筑面积179.82㎡(地下水池、泵房)。

五、交通组织:幼儿园主出入口设置于用地西侧连接城市支路。

六、建筑物退离道路红线及用地界线情况:幼儿园大门退离规划道路红线5米,幼儿园综合楼退离规划道路红线最小3.15米。

七、建筑高度:幼儿园综合楼建筑高度13.4米,幼儿园大门建筑高度8.35米。

八、规划技术指标:一期用地面积5561.65㎡。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5067.79㎡(其中幼儿园综合楼5003.93㎡,幼儿园大门63.86㎡),容积率0.911(要求≦2.0)。一期规划基底面积1774.77㎡(其中幼儿园综合楼1710.91㎡,幼儿园大门63.86㎡),低层建筑密度31.91%。一期规划绿地面积1091.05㎡,绿地率19.62%。一期规划机动车位5个,机动车位系数1.11。

九、平面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平面布置、公共设施及配套用房布置、平面方案的具体尺寸及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十、公示时间:10日(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

十一、公示地点: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raoping.gov.cn)、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

十二、意见反馈:与本方案有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68-7805025;邮寄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自然资源局;邮编:515700)。

附: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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