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曾献民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意溪镇寨内书院池永宁门路二幢602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174240号,建筑面积75.70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梯间、601房、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曾献民、蔡玩香的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蔡玩香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