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4 16:5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开展饶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公告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将于2023年8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正式普查登记前的单位清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我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二、清查主要内容
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
2.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清查方式
普查人员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四、清查时间
普查人员将于8月开始上门开展工作,至12月底结束。请清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 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特此公告。
饶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