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4 17:3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陈勇于1993年通过房改购买取得位于潮州市北门老灰路头一横502/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930432号,证载建筑面积59.66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该权属证书为潮安区跨区域登记发证。现申请人陈勇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因原证书记载的坐落和面积与实际不符,权利人一并申请更正登记,将不动产坐落更正为潮州市北门外老灰路头一横四幢502房,建筑面积更正为63.3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