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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饶平县所城镇委关于所城镇12个村(社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30 18:1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中共饶平县所城镇委关于所城镇12个村(社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4月中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所城镇12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9日,县委巡察组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对村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每月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印发学习指引给各村(社区)党组织,明确学习方向。2022年8月至11月,已印发学习指引3期,发放学习小册子2000余份。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建督导制度,落实镇党建办挂钩各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进行督导,并形成情况通报。已将第一轮党建督导情况通报给各村(社区)党组织并抄送驻村领导,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对督导发现问题进一步整改。三是压实各村级党组织责任,落实各村党委、党总支开展对下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议记录等情况进行自查,2022年8月29日组织开展村级党建业务培训,就党组织文书业务工作进行辅导培训,提升村(社区)组织委员文书业务能力。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开展督查指导。

(二)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对“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不明显,普遍村(社区)对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治情况

针对蚝壳堆放和养殖污水直排问题,镇主要领导多次带队现场调研察看,并多方联系外地加工企业进行转运清理。落实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户养殖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要求畜禽养殖户建设三级滤粪池,严禁养殖污水直排。同时,加大后续的巡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强化蚝壳清理和排污整治工作的效果。

2. 对“推进农户流转土地工作缺乏思路举措”问题的整治情况

推进镇级撂荒耕地整治和土地流转工作,落实相关村(社区)干部入户宣传土地流转奖补政策,激励各村(社区)推动撂荒耕地整治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做通群众思想工作。落实镇农业部门指导村(社区)加强与农业企业沟通协调,目前已完成土地流转约600亩。

3. 对“日常对村民建房监管不力,现仍存在部分群众擅自占地建房、夜间抢建等”问题的整治情况

制定完善《所城镇两违监管巡查长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快速查处、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镇村干部责任;落实镇执法办加强对辖区内重点部位以及节假日、周末、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动态巡查,有效提高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密度,历史存量违建得到有效监管;通过暂扣施工工具等措施有效制止续建偷建行为,进一步遏制乱占耕地、夜间抢建等行为。2022年5月至11月,采取强制措施6宗,扣押施工工具28件,辖区内暂未发现新增占耕建房情况。

(三)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主动性不高,存在‘等靠’思想,村(社区)对如何利用当地优势来提高村级集体收入方面的思路不清、方法不多、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引导各村(社区)加强对产业发展谋划的调查研究。发挥本地资源特色,组织各村到所城社区学习观摩产业发展情况;镇村利用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积极谋划,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探索引进“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大力度推动零散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截至2022年11月,已申报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5批次,向上级申报农田基础设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助推产业机械化规模化发展。二是加快水利体系修复,实施南坑、胶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大对水利排灌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深水井及抽水设施,努力解决灌溉用水难题,保障农作物水源供给能力。

(四)对“乡村振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发展特色乡村旅游重视不够,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不明显,‘三线’整治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古城保护修缮和建设,探索文旅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撰写《大城所城:坚持在保护中开发,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调研报告;委托潮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和调查监测中心进行《大城所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修编,力促大城所保护和开发有章可循、有序发展,目前已完成初稿;结合所城社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大城所东门外广场节点及配套停车场、文化导视牌等节点改造提升及大城所部分城墙的修缮加固;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城内“脏、乱、差”问题。二是落实各村(社区)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对村乱搭建筑进一步拆除清理,整治乱搭乱建现象;结合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各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督促第三方保洁公司做好垃圾清运。镇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快“三线”整治工作进度,联合所城供电所在各相关村(社区)开展“三线”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逐步推进中。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个别村存在使用大额村集体资金用于祭祖、传统节日活动费用,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已落实相关村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整改,离职人员一次性补贴款项已清退。二是落实镇纪委、镇财政部门加强村务监督和督导。2022年9月7日,召开全镇监委会培训会,提高村级监委监督能力,加强对村级资金使用的监督。202年9月23日开展全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级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由镇经发办牵头指导各村(社区)修订完善差旅报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二)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大量“白条”入账,工程项目入账审批不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镇经发办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2022年9月23日对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从入账审批、“白条账”问题、资金支出程序、工程项目审批手续等方面指导各村(社区)严格按“四议两公开”规范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规范入账手续,杜绝白条账入账;指导村级财务人员加强做好对村级工程材料审核,规范入账手续。从总体上进一步提高镇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村级财务工作。

(三)对“村级‘三资’清查工作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对照《所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指导涉及村(社区)做好整改工作,完善相关土地租赁合同,解决历史欠款遗留问题。已落实各村(社区)对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摸底排查,指导各村(社区)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范本进行合同签订和分类管理,并由驻村律师把关内容,组织人员入户对历史遗留欠款进行追收。截至2022年10月份,共清理涉经济合同789份,书面合同提交律师审查789份,共清理出不合法或显失公平合同225份,共清理出历史拖欠承包款433.93万元,已追回金额254.97万元。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弱化,村(社区)党组织普遍存在以“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或支委会提议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福利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2022年8月12日组织各村(社区)组织委员召开组织系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就“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转发《关于严肃制止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通知》,落实各村(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对《通知》内容再进一步学习,落实镇党建办就杜绝党员福利化问题进行重申,要求存在相关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进行自查整改。

(二)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外出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印发组织生活制度汇编,落实各村(社区)党组织对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建立组织生活报备制度,落实各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末将本季度“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上报,压实村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镇党建办结合党建督导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建立联系外出党员制度,落实各村(社区)党组织全面摸排外出党员,借助支部微信群,定期向外出党员推送学习资料,将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到实处。并指定一名在家党员作为联系人,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三是印发党建指标通报,将完成党建工作情况较好和较差的村级党组织进行通报,营造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前进的氛围。

(三)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镇党建办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和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审查把关。2022年8月29日召集各村(社区)负责党务工作的“两委”干部举办发展党员培训班,就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工作指引进行再培训再指导,进一步规范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审核工作;在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研究党员转正等环节加强审查把关,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严格规范。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村(社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日常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淡薄,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各村(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全镇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培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水平。结合纪教月活动,组织机关党支部和12个村(社区)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上级纪委编印的《廉政警示——饶平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读本,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落实各村(社区)“三委”干部及村雇佣人员积极参与潮州纪委公众号纪法知识测试,推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2. 对“村级监委会监督乏力,村级监委会日常监督局限于财务方面,对村“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情况等方面监督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镇纪委与村(居)务监委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工作制度,镇纪委加强对村级监委会发挥监督职能的监督指导,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2022年9月7日,组织召开全镇监委业务培训会议,各村(居)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围绕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乡村振兴等监督事项逐项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村级监委工作内容和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村级监委会监督能力。同时,开展各村(居)监委会主任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更好地履职尽责。二是(2)对全镇12个村监委会开展巡回督查,全面掌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将监督工作落实落细。

(五)对“落实上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本轮整改工作同步开展,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对基层党组织议事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等进行指导学习,重点规范村(社区)议事制度,督促各村(社区)结合“三重一大”内容及本村实际,完善议事规则,压实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规则贯彻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对照《所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全镇“三资”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各村(社区)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范本进行合同签订和分类管理,并由驻村律师把关内容。对本年度应收的资金,规范登记,有序追收,形成常态化管理,避免拖欠;将继续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三资”管理相关资料,规范发包和交易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8-8661220;通讯地址:饶平县所城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15721;电子邮箱:scz8661223@163.com。

中共所城镇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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