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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滨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7:3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宋友祥和马月辉生前共同共有,以宋友祥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北门外老灰路头11号103号房, 建筑面积:101.4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列: 粤房字第3103622号,四至:东至埕、梯间、104号房;南至埕;西至食品公司;北至埕、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宋滨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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