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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拟对饶平县宏鑫轻质建材厂水泥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17:1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饶平县宏鑫轻质建材厂水泥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

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

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饶平县宏鑫轻质建材厂水泥管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饶平县宏鑫轻质建材厂

建设地点

饶平县钱东镇新乡长岭仔路(E116°52′27.599″,N23°37′34.021″)

编制单位

深圳市广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饶平县宏鑫轻质建材厂成立于2019年8月,该公司于2021年8月租赁位于饶平县钱东镇新乡长岭仔路的一处厂房建设“饶平县宏鑫轻质建材厂年生产水泥管8000件建设项目”(下称“现有项目”),现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生产水泥管,占地面积3088㎡,建筑面积650㎡,年产水泥管8000件。为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和提高生产效率,建设单位拟在原厂址投资50万元建设饶平县宏鑫轻质建材厂水泥管扩建项目,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占地面积,系利用现有项目生产厂房新增生产设备进行布置的,新增生产水泥管1600件/年,则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厂房用地3088㎡,全厂年产水泥管960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扩建项目水泥罐仓上自带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罐顶粉尘进行过滤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4#~5#排放,水泥卸料是利用气泵,管道输送至罐仓内,输送过程为全封闭形式,避免了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粉尘收集效率100%,除尘效率为99%,水泥罐仓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砂、石卸料扬尘、搅拌机装料混合扬尘、汽车运输扬尘均依托现有项目的两台雾炮机用于抑尘,减少粉尘排放量,飘逸至厂区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浓度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本扩建项目新增的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项目的2台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的清洁尾气和未收集的焊接烟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处理后的烟尘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清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沉淀池处理后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的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近期,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远期,待项目所在地所属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贯通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所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车间及厂区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必要的降噪处理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污染,项目厂界外的噪声强度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本扩建项目新增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新增的除尘灰、降尘、沉淀池底泥直接返回生产系统作原料,不外排;不合格产品及模具废料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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