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林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16:2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林木坤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枫春路连春巷碧春园四幢301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1870423号,建筑面积112.2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302号房、梯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林木坤、饶梅兰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林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林木坤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

关于文件公告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