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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纯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16:1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刘旭章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永护路2号二梯501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963238号,建筑面积89.88平方米,四至:东至一梯501房、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刘旭章、钟静如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刘伟纯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刘旭章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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