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8 17: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刘友祥生前与蔡妙云共同共有,以刘友祥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凤园路中段西北侧典雅华庭五幢二梯602号房,建筑面积148.18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603号房、空间,北至603号房、梯间、601号房《不动产权证》证号列:粤(2020)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467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蔡妙云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刘友祥遗产。
现继承人刘洵汐、刘彦恺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刘友祥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