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7:1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很多年前,在路上捡了个女孩,因为她可怜,自己也没有女孩,就一直养在身边。至今一直还没有户口,现在想跟随我入户,可以吗?
答: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建议您发现弃婴后应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有意愿收养,请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民政部门申办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