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5: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局起草了《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9月27日前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至:cafz514@163.com,标题请注明“《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信件邮寄至: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8号潮安区司法局,邮编:515638,信封请注明“《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