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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哲、黄懿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15:3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黄目老(书名黄灯荣)原以其名义购有位于南春路39号的不动产一处,权属证号为粤财安字第145012号。根据1991年10月经南春居委会确认的分家书内容:黄松镇分得1/39号,黄松炳分得3/39号。1991年黄松炳以继承方式向原潮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了上述分得的3/39号的土地证,权属证号为州府国用(1991)字第90010050327号。该不动产为被继承人黄松炳生前与配偶徐惠芳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份额。上述不动产于2000年3月6日被拆迁赔偿于潮州市南堤路8号韩景园南春路11号门市,并签订了拆迁赔偿合同书和《潮州市房地产买卖契约》(潮房地产契字0011362号),建筑面积84.6平方米(其中40.82平方米为黄松炳赔偿所得,超出赔偿面积43.78平方米为徐惠芳购买取得)。

现继承人黄丽哲和黄懿(曾用名黄丽佳)向我局申请继承南堤路8号韩景园南春路11号门市不动产中黄松炳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05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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