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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6 14: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兹有潮州市金山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南较路金丽花园31号铺的不动产,建筑面积26.36平方米。现购房人许鑫俊持上述不动产的合同、发票、销售证等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