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1:3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自然资告[2023]58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1.不动产权利人:饶平县三饶镇南联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2.不动产坐落: 饶平县三饶镇南联村
3.不动产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
4.不动产单元号:445122111006JA00022W00000000
5.不动产面积: 宗地面积:3215.06平方米
6.不动产四至:东至饶平县三饶镇在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国有,南至饶平县三饶镇在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西至饶平县三饶镇在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北至饶平县三饶镇。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自然资源局内一楼)联系电话:0768-78015230768-7808787
饶平县自然资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