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吴金才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北园路白桥体委综合楼504号房,权属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1402112号,建筑面积130.83平方米,四至:东至503号房、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505号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原为吴金才、颜春花夫妻的共有遗产。
现继承人吴炜炫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