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今年8月,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湘桥区新桥东路潮州市青*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六个主题包房内有消费者正在观看电影,经营者不能提供《广东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及上述播放影片著作权人授权等证明材料,涉嫌擅自从事点播影院电影放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潮州市青*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涉案物品采取扣押取证,并进行立案调查。经证据收集和调查询问,当事人擅自从事点播影院电影放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擅自从事点播影院电影放映活动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的违法行为,同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涉案物品,罚款人民币29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