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4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潮安纸箱厂自1954年成立后一直使用位于潮州市枫溪区外马路西侧的工业用地(联丰厂区,地块二),土地使用权面积4598.04平方米(其中,包含了宗地南侧的一条宽约4米的道路,面积368.94平方米,该道路在宗地西北侧政府规划凤新西路建成通车前将一直保留公共通行),四至范围为:东至滴水巷、通路,南至苏礼忠用地,西至联丰后一路,北至口园西路(详见用地权属界线确认图〔地块二〕)。现潮州市潮安纸箱厂经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向我局申请公告确认上述土地权属范围,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予公告。如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和四至范围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和四至范围。
特此公告
附:潮州市纸箱厂(地块二)权属界线确认图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268945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