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15:1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丁俊荣生前与配偶丁丽芳共同共有,以丁俊荣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吉街后沟第二工业公司集资楼D幢607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0004939号,建筑面积71.43平方米,四至:东至606房、空间;南至梯间、608房;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现继承人丁丽芳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丁俊荣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