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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湿地保护屏障,潮州市做了哪些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19 20:13:04 来源:潮州信息网

韩江获评“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韩江潮州段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全国遴选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的17个河湖之一;组织开展《湿地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培训班,邀请专家宣讲、解读有关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编制《潮州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计划投资约33.6亿元,建设两岸四堤、湿地公园和碧道约500公里……

10月18日至24日,是2023年全省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时间。近年来,潮州市围绕“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原则,将湿地保护管理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紧密融合,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强化湿地监督管理,全力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兴则文明兴。潮州市多次对生态红线进行校核评估,将湿地自然公园纳入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并结合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进一步摸清全市湿地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各县区通过编制本地区《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目前,各县区《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均已编制完成,潮安田湖湿地自然公园已完成勘界、科考、本底调查等各项工作;饶平高沙围红树林湿地公园已完成勘界报告和生物多样性调查报告等事项,为湿地保护发展的目标、建设任务、保护管理措施和投入提供有效的保障机制。

潮州市同样坚持保护优先,聘请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潮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其中,潮州市对潮州海山海滩岩田省级自然保护区,潮州潮安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潮州饶平黄嘴白鹭县级自然保护区,潮州饶平大埕湾水产县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以及湘桥区韩江金山大桥市级湿地公园、饶平汤溪水库县级湿地公园、饶平海山高沙围红树林县级湿地公园、饶平大肚林县级湿地公园、潮安赤凤田湖县级湿地公园等5个湿地公园有序开展范围勘界、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科学考察和管控分区划定等工作,进一步把韩江流域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作为保护主体,使全市的湿地资源得到更好保护。

以湿地公园体系建设促进湿地保护也是潮州市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修建韩江“一江两岸四堤”碧道,新增滨水公园6个,亲水栈道5.5公里,步行绿道14.12公里,观景平台16座,休息驿站3座,宜居水环境体系不断提升百姓幸福指数;潮安区启动“百河百塘治水岸,河库渠塘相连通”修复工程,对103条总长124.77公里的河渠、109个总水域面积达464亩的池塘进行综合治理;饶平县对沿海17个红树林造林恢复适宜地块全面进行调查核实和现场评估,建立以潮州饶平高山围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为主的红树林保护地,2020年以来,共营造、修复红树林45.36公顷。

结合韩江流域综合治理和区域生态建设需要,潮州市整合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城建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按照治理成效实施基于绩效的资金补助方式,全力推进湿地环保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如何加强湿地生态资源安全管理,维护河海流域内各保护区秩序?潮州市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侵占湿地公园、破坏生态环境等日常巡护,有效维护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环境。

其中,潮州市组织各湿地管护机构落实巡护人员开展全覆盖巡护,有效制止在巡护过程发现的违规违法的人类活动行为。2022年,潮州市结合河长制、湖长制等实施河湖“五清”和“清四乱”等行动,对非法捕鱼捕鸟行为坚决制止,及时制止毁湿开垦、倾倒垃圾等破坏湿地行为;2023年,及时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饶平县大埕湾和高沙围等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吊养、违规用地等情况;整改饶平县红树林地功能区内红树林面积减少2.98亩的问题。

潮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同时,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湿地公园生态服务设施,为全市湿地生态系统管护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确保湿地和湿地公园的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到位。并且,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有效保护湿地公园内的自然资源。

来源:南方+、潮州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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