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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火灾隐患曝光(十月份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3-10-22 18:3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清人、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2022年11月16日起,全市将开展“清人、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面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租赁维修门店、室内停车场,住改商、住改厂等用于生产经营的老厝民居、村民住房,全市范围内经营商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小餐饮店、小五金店、小超市、小工厂作坊、小服装窗帘店、小茶叶店、小快递寄放点)及出租屋等场所,重点清查整治违规住人使用木质或可燃材料搭建阁楼或隔间违规设置防盗网(窗)、外立面广告牌和灯箱遮挡外窗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违规拆改及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等问题。现将火灾隐患单位曝光如下:

1

湘桥区

隐患单位

城西街道——虎弟摩托车

存在隐患:

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通过设置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并按要求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城西街道——隆兴堂

存在隐患:

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通过设置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并按要求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磷溪镇——虎城服装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通过设置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并按要求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磷溪镇凤美村——阿裕文具

存在隐患:

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通过设置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并按要求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凤新街道——金金美容店

存在隐患:

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通过设置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并按要求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2

枫溪区

隐患单位

枫溪区陇上埔路——无名加工厂

存在隐患:

生产加工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通过设置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并按要求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英塘村云英路中段——蔡秋金个人经营的加工场

存在隐患:

生产加工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立即搬离违规住人,限期在居住区域和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加砌防火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古板头村瓷厂路——谢育个人经营的仓库

存在隐患:

储存类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

责令立即搬离违规住人,限期在居住区域和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加砌防火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宾福路—一仓库

存在隐患:

储存类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居住空间。

采取措施:

责令立即搬离违规住人,限期拆除彩钢板,限期在居住区域和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加砌防火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开设逃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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