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政企 > 潮州市政府机构设置 > 区县政府 > 饶平县

饶平县2023年第3期食品信息监督抽检公示(食品经营环节)

发布时间:2023-10-27 16:5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饶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现将部分食品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共47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51批次;餐饮食品69批次;饮料6批次;蔬菜制品16批次;酒类9批次;罐头3批次;饼干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肉制品3批次;糕点34批次;食用农产品10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8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豆制品3批次;食糖3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调味品110批次。以上20个食品大类,除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共8批次检验项目不合格外,其他16个食品大类共369批次样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如下:

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金福食府使用的葱,镉(以Cd计)检出值0.1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05mg/kg);2、饶平县老猪望海岭农家乐场使用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34.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10μg/kg);3、饶平县汫洲镇十五海鲜小炒店使用的海瓜子(贝类),孔雀石绿检出值1.24 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品膳坊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饶平县钱东镇紫云育秀幼儿园使用的盆子,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3、饶平县志敏海鲜饭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1、饶平双语实验学校食堂食用的涪跃红油榨菜丝,标示为重庆市垫江县蒲杨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6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2.25千克/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58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1g/kg)。

粮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黄冈少群饮食店使用的粿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746 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具体抽检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插入附件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关于饶平县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