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1 11:4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黄鹏然生前与配偶共同共有,以黄鹏然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华路双抛池三环集团公司宿舍二幢706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2418538号,建筑面积84.4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梯间、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705号房、梯间、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林雪芬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黄鹏然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