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1 10:0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颜桂泉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西新南路吉地街无线电元件二厂宿舍A幢104号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1870332号,建筑面积82.80平方米,房屋四至:埕、梯间、103房;南至吉地街;西至巷;北至埕、梯间的不动产,为颜桂泉、陈静华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颜建鹏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颜桂泉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1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