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1 16:1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李锐民遗失《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列安集用(2000)字第51211060500204号,原证记载土地坐落于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苏三村堤边田新区一横2号,土地面积36.00平方米。该不动产现批准登记土地面积36.36平方米,房屋面积62.38平方米。宗地四至:北至:通巷,墙自有;东至:李连胜宅,墙共有;南至:空埕,墙自有;西至:李光龙宅,墙共有。现李锐民向我局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由其女儿李明霞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登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房地一体”首次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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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