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6 15:3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自然资告[2023]89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1.不动产权利人:饶平县海山镇坂上经济联合社
2.不动产坐落: 饶平县海山镇坂上村村前
3.不动产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
4.不动产单元号:445122105006JB00001W00000000
5.不动产面积: 宗地面积:5462.63平方米
6.不动产用途: 商服用地
7.不动产四至:东至巷,南至巷,西至路,北至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自然资源局内一楼)联系电话:0768-7801523,0768-7808787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