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1 17:0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洪家俊生前与配偶曾春卿共同共有,以洪家俊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春光谢厝中心医院宿舍A幢一梯401房, 建筑面积79.17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2089772号,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402房、梯间、空间;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洪辉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洪家俊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