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1 15:1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自然资告[2023]91号
不动产权利人张清松,遗失《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一本,土地证号:饶府集用(1991)字第034215号,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霞西村后池仔西畔第一幢1,面积:51.00平方米。四至:东至巷自墙,南至路自墙,西至张炎盛共墙,北至巷自墙。权利人已于2023年12月15日将以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声明遗失作废。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将给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自然局内一楼)
电话:0768-7801523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