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3 15:2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尤庆鑫生前与配偶共同共有,以尤庆鑫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环城南路67号永泰花园四幢301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3726530号,建筑面积130.49平方米,四至:东至梯间、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302房、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林惠英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尤庆鑫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 11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