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3 15:4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述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遗失作废,公告期结束后申请人一并申请办理该宗他项权利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序号  | 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号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潮房他登(98)列0340号  | 潮州市新潮城市信用合作社  | 房地产  | 粤房字第3965706、1806079号  | 潮州市南濠南街29号和振德街南较路左三横3号  | 产权人:苏济槐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5620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