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4 14: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自然资告[2023]97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转移登记,因该不动产建设单位(饶平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质失效,无法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粤自然资规【2018】5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相关登记。
1、 转移登记权利人:李大吼
2、 发票编号:No 004786
3、 坐落:黄冈镇西门市场顶北座304号(定编门牌:饶平县黄冈镇联光居委会西门市场北座305号)
4、 类型:市场化商品房
5、 建筑面积:75.48㎡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黄冈镇西区6号路东侧中段(自然资源局大楼一楼)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