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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06 21:56:4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宪法宣传周”也是第七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您了解吗?

当然了解了!我这知识储备绝对到位!

那咱们今天就一起再复习复习关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知识吧!

Q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_____,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我知道,是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回答正确,给你点个赞!

Q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有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职责。

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咱们一起来了解下~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Q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的职责都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有规定,是什么来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Q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_的罚款。

咱们一起来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Q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_____的罚款。

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关乎工作者的生命安全!

及时学习安全生产法,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幸福安全生活!

来源:应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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