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6 10:1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申请人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26319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至 | 备注 |
1 | 刘育文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溪口二村双抛堀顶 | 445102111222JC80602F00010001 | 土地:118.81m2 房屋:240.58m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北至:巷道,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 |
2 | 刘伟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溪口二村学校后 | 445102111222JC80908F00010001 | 土地:73.58m2 房屋:249.69m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北至:巷道,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