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郑如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永护路马围四幢603房,权属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3952433号,建筑面积64.96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602号房;西至梯间、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陈健煌、郑如玉夫妻的共有遗产。
现继承人陈超悦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