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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学[2023]12号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征求《关于加强高水平会计专业智库建设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19:43:11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征求《关于加强高水平会计专业智库建设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会学[2023]12号         2023-12-8

中国会计学会会员: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更好发挥中国会计学会的新型专业智库作用,提高学会的决策咨询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高水平会计专业智库建设的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会计学会,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会计学会刘国强、许浩然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6层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28922、010-68576306

电子邮箱:68576306@asc.org.cn

税屋附件:关于加强高水平会计专业智库建设的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会计学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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