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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惠芬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16: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胡广旭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北园路14号3幢603号房(第六层),《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55456号,建筑面积66.97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602房、空间;南至空间;西至604房、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胡广旭、黄惠芬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黄惠芬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胡广旭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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