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房地一体(2023)00153号]

发布时间:2023-12-11 16:1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申请人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26319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四至

备注

1

陈克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永隆春永第14号

445102111211JC81340F00010001

土地:9.93m2

房屋:9.93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巷道,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2

陈克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永隆春永第17号

445102111211JC81338F00010001

土地:40.00m2

房屋:42.00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巷道,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3

陈楚协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永隆永泰巷4号

445102111211JC81323F00010001

土地:26.00m2

房屋:52.55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陈楚杰宅,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陈桂平宅,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4

朱余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永隆兆盛巷6号

445102111211JC81385F00010001

土地:28.79m2

房屋:57.59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陈其兴宅,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陈潮鹏宅,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5

蔡楚锋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东园里北边三巷19号

445102111211JC81105F00010001

土地:50.00m2

房屋:51.38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巷道,墙自有;

东至:蔡楚丹宅,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6

蔡喜林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东园里后包二巷10号

445102111211JC81092F00010001

土地:69.62m2

房屋:69.62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蔡光喜宅,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蔡植娜宅,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7

韦元生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韦厝

445102111211JC81418F00010001

土地:40.60m2

房屋:85.47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韦才元宅,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韦财发宅,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8

蔡泽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蔡厝新厝南四巷2号之1

445102111211JC81209F00010001

土地:38.06m2

房屋:38.06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蔡海祥宅,墙自有;

东至:蔡光生宅,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9

蔡汉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蔡厝新厝南五巷1/6号

445102111211JC80223F00010001

土地:35.28m2

房屋:52.64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蔡汉锐宅,墙自有;

东至:蔡树利宅,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巷道,墙自有。

10

蔡东旭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蔡厝新厝

445102111211JC85159F00010001

土地:49.31m2

房屋:218.67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空地,墙自有;

东至:道路,墙自有;

南至:空地,墙自有;

西至:空地,墙自有。

11

蔡少晓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蔡厝东园里北三巷1号

445102111211JC81025F00010001

土地:37.74m2

房屋:60.59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北至:巷道,墙自有;

东至:巷道,墙自有;

南至:巷道,墙自有;

西至:蔡永利宅,墙自有。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关于文件公告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