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1 15:3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有位于潮州市太元路,四至:潮州市韩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南至巷仔、陈宅、通巷,西至工艺美术总公司,北至太元路,土地使用权面积942.84平方米,建筑面积174.80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0)006500号的不动产。
现湘桥区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变更登记。同时,因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宗地自1980年使用尚未确权登记,权利人申请一并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以上不动产权的相关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