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税法规 > 中央法规 > 2023年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9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9:33:34 来源:潮州信息网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9号       2023-12-20

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规定和程序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希望台湾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附件所列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税屋附件: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关税减让产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台湾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关于2023年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