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1 11: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陈开坚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春路吉兴街新怡园三幢601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3717363号,建筑面积148.11平方米,四至:东至露台、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602号房;北至空间、露台的不动产。原为陈开坚、杨瑶钗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杨瑶钗、刘芃晴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陈开坚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