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6 16:3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开展融资城案退赔工作的公告
(2021)粤 03 执 3283 号
关于董铭、王连林等通过深圳市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 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融资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案,本院(2016)粤 03 刑初 758 号 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上述判决涉财 产刑部分,案号为(2021)粤 03 执 3283 号,本案执行内容 为:在案扣押、冻结的款项依法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等。
为明确本案的集资参与人信息,本院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融资城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的公 告》,并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 9 时至 2023 年 1 月 8 日 18 时 开展了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 依法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 融资城投资人的具体受损金额进行鉴定,该公司出具了利安 达专字【2023】粤 A2381 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对融资城 投资人的具体受损金额进行了鉴定。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利安达专字【2023】粤 A2381 号鉴定意见书系在之前报告基础上作出,仅具体审计 1了实际投资人的受损金额,不影响本案定罪量刑,该鉴定意 见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本院刑事审判部门审查后认为:一、上述审计报告合法 有效,反映了截至目前融资城投资人受损情况;二、未结清 投资人名单中,22 名投资人属于“相关被告人”、183 名投 资人属于“员工”,均不列为退赔对象;三、未结清投资人 名单中属于“借款人”的 9 个单位/个人中,除“深圳市千 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外,其余 8 个单位/个人实控企业均 未还清借融资城的欠款,不列为退赔对象;四、存在关联情 况的投资人信息已做汇总、整合,由各关联方中的一名集资 参与人作为退赔对象。
现本院从侦查机关开设的“融资城”案专户扣划到人民 币 129063117.26 元,现将上述款项按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将各集资参与人本次可分得的退赔金额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一);
二、各集资参与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 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地 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 指引详见附件二);
三、因系统暂不支持港澳台、外籍集资参与人、公司法 人类集资参与人及前期未提供身份证号码的集资参与人线 2上填报领款信息,以上相关集资参与人(详见附件三)请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中国邮政向本院邮寄填写 后的收款账户确认书(详见附件四)、身份证复印件、领款 人实名的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并需在身份证及银行卡复 印件空白处签名、加盖指模或公章并填写联系电话,以便本 院核实集资参与人身份等信息;
四、经核实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 院将依法划付相关款项到各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对 虚假申报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一、集资参与人本次可分得退赔金额明细;
二、深圳移动微法院涉众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采集 操作手册;
三、线下填报领款信息集资参与人名单;
四、收款账户确认书。
注: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6003 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联 系 人:肖法官、陈助理
联系电话:0755-83535348、8672891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