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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苏东坡

发布时间:2023-12-26 09:40:53 来源:潮州信息网

苏东坡曾经两次到杭州任职。第一次是熙宁四年(1071年),由于和王安石政见不合,再加上御史谢景温诬告他回川葬父时顺便贩盐。按照宋朝时期京官“下野”的惯例,若不议罪贬窜,则以出任相应级别的地方官。于是,苏东坡“自请”外任,后奉命通判杭州。

宋朝的通判,大致就是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同时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责任的官。在杭州的三年时间,苏东坡除了遇到了红颜知己王朝云,还组织群众疏浚西湖六井,解决了杭州因近海而“其水苦恶”的问题。

那么,苏东坡为什么唯独对水利问题非常上心呢?原来,北宋初期赵匡胤就曾经下旨:“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以本州通判充。”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当时通判苏东坡还兼职“河长”。

我们现在的“河长制”是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由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而宋朝时则称之为“河堤使制”,主要负责辖区内各河流的堤坝修筑,防范水灾。“河堤使制”最初主要在靠近宋朝京城开封的黄河和汴河实行,后来才逐渐推广到长江、永定河等各处。

早在唐代,我国就已经有了负责修缮水利设施,管理水资源的“渠斗长制”。《水部式》是唐朝中央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国家水利法规,其中记载:“仍量置渠长、斗门长检校”。

“渠长”和“斗门长”不但要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还有负责维护灌溉秩序和灌溉用水量的公平分配、节约使用。“渠斗长制”主要是从满足大规模农业生产需要的角度而设置的。

宋哲宗即位后,司马光再次被重用,苏东坡也开始“平步青云”升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但是,他发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疯狂打击王安石集团,认为旧党和“王党”都是一丘之貉。于是,他又不得不再次外任,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

杭州知州苏东坡除了大力赈灾之外,仍然念念不忘疏浚河道。他先是看到西湖因为无人治理,杂草横生变得浑浊不堪。于是便以“陂湖何渠之类,久废复开,事关兴运”找朝廷要钱,来疏浚西湖。

原来,宋真宗曾下旨说:“缘河官吏……知州、通判两月一巡堤……”意思是说,沿河的官员,知州、通判每两个月要巡视河道一次。宋朝的知州,实际上也承担着“河堤使制”中的一大部分责任。

随后苏东坡又疏浚茅山河、盐桥河以通航,还造堤堰闸门以控水。同时,他把疏浚时挖出来的淤泥在西湖中修成长堤,并遍植杨柳、芙蓉供人们同行、游玩,世称“苏公堤”。

杭州十景之首“苏堤春晓”就是指寒冬过后,苏堤报春的美妙景色。可见大文豪苏东坡,同时也是宋朝出类拔萃的“河长”之一。

(陈春全)

编辑 张泽慧 责任编辑 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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