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8 09: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李宋、陈瑞吟生前遗有以李宋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永护路礼和里巷2号,四至:东至李宅,南至李宅,西至施宅,北至义和里,土地使用权面积51.5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州府国用字(1991)第900100600508号,建筑面积134.9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1807420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李盛标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