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8 16:2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人社〔2023〕55号
王世往同志任县公安局监督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谢志浩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燕玲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飞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少雄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监督室副主任职务;
陈鑫海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浮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詹延新同志任县公安局建饶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饶洋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河清同志任县公安局汤溪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彬同志任县公安局浮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汤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蓝彬同志任县公安局联饶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钱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付洪伟同志任县公安局海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上饶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淑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联饶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佩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波杰同志的县公安局三饶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魏泳同志的县公安局浮滨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饶人社〔2023〕57号
张惠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黄胜标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3〕59号
黄彬同志兼任县台港澳事务局局长;
曾惠阳同志不再兼任县台港澳事务局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3〕61号
免去黄立武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饶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办理退休。
饶人社〔2023〕62号
免去黄旭阳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饶人社〔2023〕64号
刘良兵同志任县公安局上饶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欧壮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三饶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挂任县公安局三饶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林昭宏同志任县公安局汤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立涛同志任县公安局浮滨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江同志任县公安局樟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邱佳盛同志任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翁灿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冬青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礼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埕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顾沛东同志任县公安局所城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沈沛同志任县公安局海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吕彬逊同志任县公安局汫洲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少强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培浩同志的县凤洲中学副校长职务。
饶人社〔2023〕67号
黄俊强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哲彬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郑若强同志任县开放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县海山中学校长职务;
欧泽旺同志任县贡天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免去其县柘林中学校长职务;
洪建辉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培浩同志任县第五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汤洁斌同志任县柘林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绵全同志的县贡天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张要武同志的县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饶人社〔2023〕68号
周义群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庆年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8月试用期算起。
饶人社〔2023〕69号
免去黄国武同志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饶人社〔2023〕80号
邱奕章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
免去陈秋澄同志的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杰同志的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饶人社〔2023〕82号
陈逸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浮滨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剑青同志任县公安局钱东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涵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埕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新强同志不再挂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饶人社〔2023〕88号
免去余秋松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3〕89号
张少平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刘晓钟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
韩愈同志任县柘林中学副校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试用期算起。
饶人社〔2023〕90号
陈尧志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杨文广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郑雪丰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卓浩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余欣炯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
刘文旭同志任县公安局饶洋派出所副所长;
吴琛同志任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副所长;
翁坤荣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塘派出所副所长;
曾育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樟溪派出所副所长;
谢澍同志任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
林旭芝同志任县公安局联饶派出所副所长;
陈泽辉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堂派出所副所长;
周培勇同志任县公安局钱东派出所副所长;
陆喜煜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
陈善欣同志任县公安局柘林派出所副所长;
洪涛同志任县公安局所城派出所副所长;
陈锦川、李宇同志任县公安局汫洲派出所副所长;
陈铖、徐伟强同志任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副所长;
黄克明、沈潘雄任县汤溪水库管理处副主任。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0月试用期算起。
饶人社〔2023〕91号
林泽扬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饶人社〔2023〕92号
麦建全同志聘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黄少韩同志任县开放大学校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试用期算起。
免去吴伟中同志的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饶人社〔2023〕93号
免去林吉强同志的县华侨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郑腾峰同志的饶平田家炳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欧泽旺同志的县贡天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朱俊琪同志的县汫洲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林杰同志的县第二中学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饶人社〔2023〕97号
王启鹏同志挂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嘉伦同志挂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