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3 17:1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杨应鑫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外文村振兴路三巷1号的不动产(被继承人杨应鑫与配偶林瑞芬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3899997号/安集用(2001)字第51211101100638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杨应鑫遗下的50%份额由杨榆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23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授权章)
2024年01月03日